現在常聽人說:「台灣政治解嚴了,教育沒有解嚴。」不但 包括教育界,特別指的是上自教育部、大專院校,中至高中 、專科、高職,下至國中、國小的學校體系,都還維持以前 的威權教育的方法和心態,而且家庭裡為人父母者也沒有多 少改變,仍以命令、處罰、不注重孩子身心自主發展來對待 。這樣沒有人權的做法,只能培養出許多主奴心態嚴重的國 民來,以這樣品質的國民來駕御民主政治,又如何期待達致 人人平等的理想社會呢?
在落實諸種人權(種族、階級、性別、性傾向)教育裡面, 性別及性傾向的人權教育最被忽略。雖然台灣戰後自七○年 代迄今已經有相當時期的女權運動,將婦女人權(兩性平等 )的觀念彰顯出來,社會上仍然充斥著「兩性教育」而刻意 漏掉「平等」二字,以魚目混珠的方式保持傳統男尊女卑的 男女有別的思想和觀念。許多人不但對於「兩性平等」相當 感冒,而且誤解了「平等」的真實含意。因為男女平等,不 是指男女完全一樣,而是指在男女生理差異的基礎上,人權 (受教育、出外工作、婚姻自主與選擇、自我實現、人身安 全與自由的保障、社會福利、異性戀或同性戀)平等。也就 是說,不管這個人是男是女,出身在何種家庭,性傾向異性 戀或同性戀,他或她在社會上應有的人權,不但應該被尊重 而且應該被平等的對待。然而看看我們的社會吧!仍然是有 權有錢的人欺負沒權沒錢的人、男人欺負女人、異性戀者歧 視男女同性戀者。大家對有權有錢的人欺負沒錢沒權的人都 能了解而且反對,卻對兩性平等和同性戀者的人權不以為然 ,不少政治進步的人士也有這些偏見,顯出我們社會的人權 觀念太粗疏,並不了解人類各種差異性都該受到尊重。
其實,兩性平等的人權教育如果落實,了解男女除了生理差 異也有各種其他的差異(社經地位、身高體重、才能及性傾 向),這些差異都應該在家庭教育、學校教育、大眾傳播為 主導的社會教育裡被好好對待;將幾千年的父權家庭及政治 體系打破,也許其他的人權也會得到解決。就像全球的民主 政治的發展一樣,從西歐十八世紀末到如今二十世紀末,也 有兩百年了,因為沒有打破父權在政治上和家庭裡的操控, 不止女人得不到平等,貧窮弱勢的男人也在受壓迫。所以在 整個社會落實兩性平等的人權教育,在教育中尊重人的差異 性,是當今台灣或全球的人權教育最重要的一環,唯有打破 牢固的父權家長的威權觀念,才能讓不同的男男女女都得到 充分的解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