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 人權教案徵選

2002年 人權教育基金會「人權教育教學活動設計獎」甄選邀請書

一、依 據
「教育部人權教育委員會設置要點」第二條(四)人權教育之課程與教學發展。

二、主 旨
1. 獎助從事人權教育活動,促進學校人權教育之推動。
2. 鼓勵從事九年一貫課程融入人權教育教材之研究與設計,以增進人權教育教學成效。
3. 鼓勵研發具體可行的教學範例,以充實人權教育教學實質內容。
4. 徵選優良之人權教育教學活動設計,分享教學經驗。

三、說 明
人權教育基金會於民國八十八年十二月十日於綠島完成亞洲第一 座「人權紀念碑」 之後,陸續於綠島、台北、高雄及金門舉辦多場「人權教育種子教師工作坊」。藉 由教師工作坊的經驗,積極推廣人權教育理念,培訓師資及發展教材。為落實本工 作並紮根於基礎教育,深感人權教材之充實乃當務之急的工作,特設「人權教育教 學活動設計獎」,廣邀各校老師參與本活動,以累積人權教育資源。

四、指導單位:教育部

五、主辦單位:人權教育基金會

六、參加對象:
1. 全國公私立中小學校教師。
2. 各大學院校學生。
3. 對人權教育課程與教學有興趣之社會人士。

七、組 別:
分國小、國中組。

八、徵選內容:
以人權為主軸,並融入各相關學習領域之教學活動設計,可分為【內容說明】 【教學活動】【試教評估】【省思與建議】【參考資料】等部分敘寫(如附件一)。

九、參選作品規格
1. 以A4紙張直式橫寫(請參閱附件一)。
2. 文稿須字跡清晰(限打字),單面列印,一式三份。
3. 附自傳(約1000字)乙份。

十、收件時間:
即日起至九十一年十月三十一日截止。(以郵戳日期為憑)

十一、收件地址:

人權教育基金會(會址:台北市11221北投區立農街二段155號 國立陽明大學公衛所 周碧瑟教授收)請掛號寄件,並註明「人權教育教學活動設計徵選」。

十二、評選
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暨實務工作者組成評選委員會,分初選、複選二階段評選之。

十三、獎勵:(獲獎名額視參選作品之數量及水準由評選委員會決定)
1. 特優獎:每組各取一名,每件作品各得獎金壹萬元及楊英風設計「尊重與包容」雕塑、獎狀。
2. 優等獎:每組各取二名,每件作品各得獎金伍仟元及獎狀。
3. 佳作獎:每件作品各得獎金貳仟元及獎狀。

十四、頒獎
入選名單於十一月中旬公布,並通知所有申請者。
頒獎典禮於十二月舉行。

十五、注意事項
1. 參選作品以未曾發表者為限,勿抄襲他人作品。
2. 參選作品可獨立製作或小組合作,惟每件作品報名作者至多以五人為限。
3. 得獎作品之著作權仍屬原作者所有,但必須無償授權本 基金會「得獎作品非營利用途之使用權」,以利人權教育之推廣工作。
4. 每一件作品均須填寫報名表(如附件二);作品上請勿書寫作者姓名。
5. 考資料請註明出處,如係「引用」則請徵得原作者授權;請勿侵害他人著 作權,否則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6. 參選作品及相關資料請提供電子檔,若有實際教學資料或輔助教材,也請一併附上。
7. 其他注意事項及報名事項請參閱「人權教育教學活動設 計獎」邀請書或本會網站(http:/www.href.org.tw)。

附件一、教學活動設計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