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近年來的民主發展呈現長足的進步,以往官派的省市長 已由民選產生,九四年總統也將直接開放民選,除此之外, 言論自由獲得保障、政治叛亂犯成為歷史名詞及新聞媒體的 大幅開放等民主自由景觀,幾乎讓人以為人權的觀念與價值 ,已深值國人心中,但事實真的是如此嗎?
打開人權發展史,我們不得不承認,人權思想是西方政治思 想發展下的結晶,在東方社會中,一般人對人權的概念,就 顯得粗糙和模糊,在中國歷史中不僅未見古聖先賢論述人權 觀念,當政者寧可錯殺一百,不願誤放一人的斑斑血跡,也 處處可考。
以現階段的歷史進展來看,大陸目前所謂的人權觀仍停留在 餵飽十三億人口即可,而台灣固然在政治改革已漸能獲得國 際社會的肯定,在以自由權為重點的傳統人權基本上也沒什 麼大毛病,但國人對人權教育的忽視及對人權議題的無知, 我們應可以有更高的期許來加以提昇。
由一九四八年聯合國所通過︽世界人權宣言︾(Unive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hgts)的內容觀之,所謂人權乃指生而為 人所應享有的權利,而且不因任何因素而有差別,其核心除 強調一般憲法中所規定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外,還包括了 人民在經濟、社會、教育和文化方面的權利。這項宣言不僅 是人權發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也可對台灣的人權活動提供 一個自我反省評估的機會。
換言之,他山之石可以攻錯,台灣目前的人權活動,需朝促 進積極人權的方向邁進,如重視勞工權、兒童權及婦女平等 權等,其中婦女權除了包括男女工作的平等權外,其他如家 庭暴力、配偶虐待等情形,更應尋求改善之道。另外,台灣 所存在四到六萬的雛妓問題,由於其中有二成是屬原住民, 因此其牽涉層面包括了婦女權、兒童及少數民族等三方面人 權,台灣若未能妥善處理,不僅是國家之恥,對國人形象的 傷害更是至深且鉅。
其實仔細探究台灣人權發展的瓶頸,當可發現國人的人權素 養不足,主要源自於人權教育的缺失。以世界上許多先進國 家對人權觀念的培養過程來看,她們均是由「小」做起,透 過特定教材的編寫、課堂內的傳授及舉辦各項人權活動,希 望能以潛移默化的效果,將人權觀念的種子播撒在幼童的心 田,如此假以時日,才能期待其生根萌芽、開花結果,也才 能造就出文明社會的穩定基石。
邁入二十一世紀,台灣社會應當蘊育出具有文明標準、道德 尊嚴與人道精神的國民,而且懂得護衛不同國度、不同種族 間文明、尊嚴與生存的重要性,因此當前之道,唯有紮紮實 實地落實人權教育,才能為台灣的人權發展捎來一絲曙光。 我們衷心期盼,也願全心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