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近代民主自由的思潮興起之後,人權思想和奠基在人權 思想上的民主政治,就成了國父孫中山先生所說的「沛然莫 之能禦」的潮流,也成為大多數人所能接受的群居方式。今 天,即使是不民主的國家,也要找出一套說詞,好把他們的 社會制度和生活方式講成是「真正的民主」,甚至於是「最 民主」的。也因此,有人認為,「民主」這兩個字已經和「 上帝」一樣,具有無比的權威。
但是,在很多時候,我們還是會聽到有些人對民主發出抱怨 ,把我們這個社會的許多亂象,歸咎給「太過民主了」,把 民主等同於不守法紀、恣意妄為,並進一步懷疑起人權的主 張。
其實,上述這種對於民主和人權的質疑,是誤解了人權主張 的意涵,把「自我」的意識過度地膨脹擴大,而忘了人權的 內涵中,還有不可忽視的「他人」概念的存在。
因為,人權的主張只有在群體生活中才有意義,它發生在人 們彼此間權利和義務的行使與承擔上。對於離群索居、遺世 獨立的人來說,人權是沒有意義的,可是,只要我們和別人 相處在一塊兒,無論是家人、鄰居、同學、同事、朋友或者 是一般的群眾,就會牽涉到如何相互對待的問題,這時候, 我們就需要一種「設身處地」或者「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的思考,也就是心目中要有別人的存在。
否則,人人都「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的結果,就是 彼此摩擦、相互妨礙,大家的人權都受到侵犯,這可絕不是 人權主張的落實。
說起來,我們這個社會的人權觀念的確還是相當粗淺貧乏的 ,「目中無人」之餘,下至於販夫走卒亂丟垃圾,亂吐檳榔 渣,無視別人的惡感;上至於高官巨賈霸佔青山綠水,開闢 高爾夫球場、鄉村別墅,不顧小老百姓的休閒需求;年輕的 一代處處飆狂,不管別人方不方便,喜不喜歡;老一輩的固 守成見,凡是看不慣的,就貶為墮落無聊。這種種都和人權 主張的生活化、普及化背道而馳。
所以,落實人權教育的辦法之一,也許是讓我們從推廣「目 中有人」的思考方式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