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人權保障的歷史來看,第二次大戰後的成績大概還算不錯 。我們起碼沒有看到大規模的種族屠殺、全球性的饑荒、疾 病和慘烈的戰爭。「人心不古」的感嘆在台灣社會中在基本 上是種情緒的發洩,不是嗎?在個人政治權利方面,白色恐 怖最糟糕的時期過了;在公民權利方面,台灣的人民可以透 過各種方式來表達自己的想法,不須太擔心獨裁政府和暴虐 大眾的欺凌;在社會及經濟方面,物資的豐裕是每個人都感 受到的,每個人的生存權,受到了相當大的保障,看看健保 制度的實施,差點讓人忘記在三、四十年前,生病看不起醫 生的情形非常普遍....。以「人權」受到保障的情況而 言,這個時代和這個社會的成就是傲人的。
但在這傲人的成就背後,危機不是沒有。犖犖大端者如下:
- 近代西方文明在追求個人尊嚴及保障個人福祉的前 提下,把人的存在價值高估了許多,我們竭盡可能 的利用大自然的資源來讓每一個人活得像「人」, 結果是生態的破壞。人類在大自然生態可能崩潰的 威脅下,面對的是自我集體而徹底的可能絕滅,我 們的「人權」及未來子孫(future generation) 的權利因此受到嚴重威脅。
- 由於知識的發展愈趨迅速,知識能轉變成力量的趨 勢愈趨明顯(許多知識主要是為「用」而形成,並 不是單純的求真或好奇的結果),設若掌握知識的 人永遠是一小部份,那麼難道一個新的統治階級不 會形成嗎?這個新的階級,掌握了知識,難道不會 自然的想要控制別的人嗎?個人的政治權利和公民 權利會不會遭到更嚴重的威脅?
- 不要忘了,人性並沒有改變。做為動物的人,他想 要延續自己的生命,讓自己活得更舒適,並能掌控 別人的念頭不可能消失(也不需要消失)。而在這 種欲望滿足的過程中,每個人都很容易把別人當做 「物」,很容易把別人當做是滿足自己欲望過程中 的工具。而這種自然的傾向往往也容易釀成大災難 ,我們有足夠的機制來防堵或疏解人類的這種自然 傾向嗎?在試圖防堵或疏導這種自然傾向的過程中 ,我們難道不會擦槍走火,造出另外一個巨靈或無 所不在的大哥(Big brother)嗎?
- 也不要忘了人是喜新厭舊的,今天的「人權主張」 的價值體系是所謂的自由民主體制(liberal democracy) ,有人以為這也大概是人類歷史最終的生活型態。 但真的是這樣的嗎?我們真的會滿足於人權的完全 伸張嗎?繼人權伸張和完全保障而起的是什麼?我 們預料的到嗎?
在歡欣滿意於人權受到重視的今天,我們可以完全的樂觀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