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人權之本 — 李魁賢

一九六七年被公司派往瑞士工作,到警察機關辦理居留證的 時候,警察是站在窗口內替民眾填表,後來發現無論在郵局 、銀行、醫院,都是公務人員在填表,不勞人民動手,而且 只要人民是站著,服務人員一律是站著,表示尊重。

一九九○年到中國的時候,在觀光區的賣店常常聽到這樣的 么喝聲:「出去,出去,現在有外賓進來了。」或是「不准 進來,現在有外賓在裡面。」所謂外賓指外國觀光客,十之 八九是台灣客。這顯示中國人民不受公務人員的尊重。

在台灣呢,「主人」最常受「公僕」訓斥的單位,都是最基 層的機關,像區公所、監理所、派出所、郵局、醫院和以前 的銀行(自從銀行開放民營後,改善多了),而且一律要由 人民填單填表,稍有差錯,不是被譏諷便是要求重填,而服 務人員一律端坐位置上讓顧客罰站。可是層級愈高的,愈客 氣。台灣的部長級人物接見外賓的客氣與禮貌,常讓外賓留 下深刻印象而津津樂道。

在教育機構也有類似的情形,對「未來的主人翁」態度最權 威的,應屬小學教員,最兇悍的當推初中教師,循至高中老 師和大學教授,對待學子就愈來愈客氣節制了。

人權教育最根本的具體表現,不外就是對人的尊重、對生命 的尊重,這是要身體力行的,不必奢談理論和利用的口號。 張貼「顧客至上,禮貌第一」的場所,通常都是最不懂尊重 他人,態度粗陋的地方,而大張「為人民服務」的國度,也 最踐踏人權,否則不必以這些標語作為警惕。而因為自我欺 瞞,也就形成不能徹底改善的墮落。

人權教育要從小著手,為人父母也好、小學教師也罷,特別 要把小孩、學童當做平等立場的朋友,尊重他們的性向、學 習能力和興趣,以誘導的方向塑造他們的人格,以身教配合 勸誘學生學習尊重他人的言教,才能培養下一代的新國民。 動輒打罵孩子的,已不適合為人父母,動輒打罵學生的,也 不配為人師表。許多教師常會以學生不打不罵無法成器為藉 口,可是這些人卻往往捨不得打罵自己的孩子,卻專門打罵 他人的孩子來出氣,心態已是不健全。從小未受尊重的孩子 ,可能在潛意識裡就種下長大後不尊重他人、不尊重紀律、 不尊重法規的社會人。人權不外以尊重生命為主,不需空談 理論,而要使人權的概念生活化,請從尊重小孩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