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人權教案徵選

2001年 第二屆「人權教育教案」徵選辦法得獎者

一、依 據
「教育部人權教育委員會設置要點」第二條(四)人權教育之課程與教學發展。

二、主 旨
1. 獎助從事人權教育活動,促進學校人權教育之推動。
2. 鼓勵從事九年一貫課程融入人權教育教材之研究與設計,以增進人權教育教學成效。
3. 鼓勵研發具體可行的教學範例,以充實人權教育教學實質內容。
4. 徵選優良之人權教育教學活動設計,分享教學經驗。

三、說 明
人權教育基金會於民國八十八年十二月十日於綠島完成亞洲第一座「人權紀念碑」 之後,陸續於綠島、台北、高雄及金門舉辦多場「人權教育種子教師工作坊」。藉 由教師工作坊的經驗,積極推廣人權教育理念,培訓師資及發展教材。為落實本工 作並紮根於基礎教育,深感人權教材之充實乃當務之急的工作,特設「人權教育教 學活動設計獎」,廣邀各校老師參與本活動,以累積人權教育資源。

四、指導單位:教育部

五、主辦單位:人權教育基金會

六、參加對象:
1. 全國公私立中小學校教師。
2. 各大學院校學生。
3. 對人權教育課程與教學有興趣之社會人士。

七、組 別:
分國小、國中組。

八、徵選內容:
以人權為主軸,並融入各相關學習領域之教學活動設計,可分為【內容說明】 【教學活動】【試教評估】【省思與建議】【參考資料】等部分敘寫(如附件一)。

九、參選作品規格
1. 以A4紙張直式橫寫(請參閱附件一)。
2. 文稿須字跡清晰(限打字),單面列印,一式三份。
3. 附自傳(約1000字)乙份。

十、收件時間:
即日起至九十年十月三十一日截止。(以郵戳日期為憑)

十一、收件地址:
人權教育基金會(會址:台北市11221北投區立農街二段155號 國立陽明大學公衛所 周碧瑟教授收)請掛號寄件,並註明「人權教育教學活動設計徵選」。

十二、評選
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暨實務工作者組成評選委員會,分初選、複選二階段評選之。

十三、獎勵:(獲獎名額視參選作品之數量及水準由評選委員會決定)
1. 特優獎:每組各取一至三名,每件作品各得獎金壹萬元及及楊英風設計「尊重與包容」雕塑。
2. 優等獎:每組各取二至五名,每件作品各得獎金伍仟元及楊英風設計「尊重與包容」雕塑。
3. 佳作獎:每件作品各得獎金貳仟元及楊英風設計「尊重與包容」雕塑。

十四、頒獎
入選名單於十一月中旬公布,並通知所有申請者。
頒獎典禮於十一月十七日配合「人權教育教學活動設計發表暨研討會」中舉行,受獎人並於會中發表成果。

十五、注意事項
1. 參選作品以未曾發表者為限,勿抄襲他人作品。
2. 參選作品可獨立製作或小組合作,惟每件作品報名作者至多以五人為限。
3. 得獎作品之著作權仍屬原作者所有,但必須無償授權本基金會「得獎作品非營利用途之使用權」,以利
  人權教育之推廣工作。
4. 每一件作品均須填寫報名表(如附件二);作品上請勿書寫作者姓名。
5. 參考資料請註明出處,如係「引用」則請徵得原作者授權;請勿侵害他人著作權,否則自負相關法律責
  任。
6. 參選作品恕不退稿,請自行存稿。入選作品,一經通知請配合提供稿件磁片。



§ 人權教育教學活動設計獎「國小組」得獎人

  • 一、特優獎1件
    作者 服務單位 作品名稱
    林振中
    黃寶嬋
    許詩旺
    王雅萍
    黃寶萱
    高雄市信義國小
    (聯合創作)
    美阿開戰-話人權
  • 二、優等獎2件
    作者 服務單位 作品名稱
    李章瑋 台北市內湖國小 愛與尊重-人權教育月
    謝宛蓁
    薛文煌
    蘇憶珊
    新竹市國立新竹師院附小
    (聯合創作)
    人權教育
  • 三、佳作2件
    作者 服務單位 作品名稱
    游慈雲 苗栗縣竹興國小 請聽我說
    夏慧珍 台南市喜樹國小 互相尊重

§ 人權教育教學活動設計獎「國中組」得獎人

  • 一、特優獎及優等獎從缺
  • 二、佳作3件
    作者 服務單位 作品名稱
    陳婉婷
    林懷民
    國立陽明大學學生
    (聯合創作)
    人權包青天
    陳玉佩 嘉義市大業國中 言論自由權、尊重
    何美慧 新竹縣寶山國中 怎能出賣自己?尋找人與人
    之間最好的對待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