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人活得像一個人 — 杏林子

幾年,前社會發生一件新聞至今讓我記憶猶新。一位神經失 的男子帶著一個裝滿硫酸的水桶,來到螢橋國小三年級的某 班潑攦,這個瘋狂的舉動當場造成十幾、二十位的小學生無 辜受傷,其中一位名叫官聲彥的小朋友受傷最嚴重,不僅顏 面整個毀容,耳朵幾乎腐蝕掉,兩隻眼睛也因為被硫酸強性 的侵蝕幾乎完全看不見,雖然事後官聲彥到醫院做了整形手 術,但由於潑及層面太大,醫療有限。而這起事件的發生也 造成整個社會很大的震撼。

事件發後,官聲彥就轉到美國唸書了,但其中有件小插曲卻 讓我非常感動:願意接納他的那所學校知道他即將前往該校 就讀時,讓所小學的校長竟事先特別的召集全校師生,告知 官聲彥重度傷殘的情況,讓他們有心理準備將要接納這樣一 個不同於他的人學生,並要所有師生儘量幫助、愛護他。這 件事不禁讓人對美國發揮人權的精神感佩,從他們接納這個 學生,不因為他醜陋的外表而排斥他,反而因對一個生命的 尊重,而願意陪他走過那段黑暗、傷痛的時光來看,可知美 國的人權教育是多麼的成功,實在有待台灣教育工作者深思 與效法。因為台灣的教育不但無法如此,反觀如果官聲彥今 天留在台灣繼續唸書,很有能就會因殘障的「與眾不同」, 受到歧視、嘲笑或平等的待遇,不可能像在美國學校那樣受 尊重。

強調人權,個人覺得其實應該從人與人之間的體貼與尊重開 始,因為這是基本人權的第一步,因此無論學校教育、家庭 教育或在我們的生活之中,都應將人權視為第一要件,讓人 活在世上更有尊嚴。有一個關於對人權尊重的故事也讓我感 動:

有一位殘障朋友,在美國唸書,有一天到超市買東西,由於 商店的門是很厚重的大坡璃門,所以他必須費很大的勁才能 打開,這天當他撐著拐杖,正想要推開這門時,忽然聽見一 個小腳步叮叮咚咚的跑步聲,有一位三歲左右的小男孩,也 跑過來努力用他的小手幫他推開這扇大門,他非常感動,一 回頭,才發現,原來他的媽媽也正遠遠地站在小孩背後,帶 著鼓勵、支持的微笑,「示意」教導著小孩的舉動。而這位 媽媽的生活教育,也讓年輕的殘障朋友體會到人權教育落實 在生活的重要,因為他深深感到受尊重的喜悅。

「讓人活得像一個人」是落實人權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