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人權」的一些思考 — 黃文鴻

近年來威權政治的鬆綁,使人民壓抑的意念得到相當的解放 ,人民政治權利的保障方面最常被引為台灣社會進步的一面 ,戒嚴、黑名單與白色恐怖,似乎都離台灣社會好遠。政治 人物談論年輕一代的政治取向時,也不忘強調走出悲情的重 要。有時不免覺得年歲愈長,思想似乎愈趨保守與落伍。我 成長在一言之失可以禍身毀家的年代,珍惜今日台灣社會的 意念自由,只是,時常自省政治人權不再是社會爭議時,難 道台灣社會就不存在人權的問題嗎?

每次走在紅磚步道上,看到小孩沿著導盲磚行走,年輕的生 命還未到思考這種流於形式設施的涵義,建築物的殘障通道 設施,大多是聊具一格。殘障人士進出街頭的困難,只不過 再次凸顯台灣社會對人的尊嚴仍停留於重形式而輕實質的浮 面。

立法院新會期開始,首次有盲胞立委進入立法院議政,我們 的立法院能否提供各種資源、設施與協助,使盲人立委像其 他立委一樣,得以充分質詢與審查法案,如果盲人立委仍須 靠其自身或所屬政黨的協助才得以順利問政,盲人立委仍僅 是政治勢力取寵選民的招術,台灣社會仍停留於人權未完全 開發的階段。

當社會共識台灣人民的政治權利時,其他人權層面的議題, 反而缺乏共識;例如雛妓、死刑的存廢、隱私權等仍然停留 在「我行我素」未開發的階段。

當政治人物與黑道人士肝膽相照併肩保衛政權,當工業部門 的基層主管以死捍衛其清白名節時,媒體將焦點從官僚體制 與財團轉移至財團所指控的「索賄」環保人士;當新港人士 為清潔的家園向污染企業抗爭時,熱愛鄉園的人士竟被財團 指為「鴨霸」;當醫界人士為文彰否長庚醫院的經營方式, 竟也吃上毀謗官司而被判刑時;不禁思考這個社會的病因到 底在那裡?這種財團與媒體掌握社會議題的解釋權,而相對 缺乏平衡的聲音時,難道不是另一種形式的白色恐怖?

人民自由意念的鬆綁,讓人民習於以手指著他人強調自己權 利時,我們的人權教育仍然停留在虛無的「主權在民」的口 號。我們是否接受社會保障弱勢殘障人士食衣住行的自由, 與一般民眾的自由同等重要?我們是否衷心接受目不識丁或 貧無立錐之地的民眾,與大學教授或財團負責人具有相等的 人性尊嚴、價值與權利?人權教育的基本應從教育尊重生命 的尊嚴與平等價值的觀念著手,一個只知重視自己權利而不 知尊重生命與尊重他人相等權利的國家,仍然是人權未開發 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