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生活中的人權教育著手 — 黃越綏

當我們談到「人權」時,首先要了解何謂人權?是對世界上 每個人都是獨立個體的「認同」並且「尊重」其存在的價值 。

影響人格發展的三個教育階段——家庭、學校及社會,其中 尤以家庭教育最為重要,因為幼兒是成人環境下的產物而環 境會影響他的成長結果。雖說天下無不是之父母,但事實上 父母親愛子女的動機或許不用懷疑但父母教育子女的方式則 是需要學習與調適的,同樣地尊師重道不應只是形式上的節 慶而是發出於內心的敬意,但如果為師者不能專業敬業以身 作則又怎能指望學生受教獲益?進一步而言,教育乃國家之 根本,什麼樣的政府領導出什麼樣的百姓,所謂上不正則下 歪,國不安,家何寧?

台灣正邁向繁榮的經濟社會發展,在民主政治的自覺中每個 人都享有自由的空間,但可惜缺乏民主精神的素養與人權教 育的推廣下,以致於「人權的尊嚴」變成政客權力鬥爭的公 器,不滿社會現狀的旗幟與口號,甚至是個人情緒矯枉過正 的藉口,造成「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的自私行徑及冷 漠偏激的生活病態,導致不良的社會價值觀左右了正常化教 育的方針且愈走愈遠。

教育其實就是透過生活的體驗累積而成的經驗,再從經驗中 不斷地檢驗以獲得最有效的實驗,因此與其坐而言不如起而 行,唯有從生活中的人權教育著手才能達到整體國民民主素 質的全面提昇,而生活中最基本的人權教育就是要做到人與 人之間的尊重——「禮不可廢」,假如家庭中父母子女均能 由彼此互道早安、學校師生間能不忘用「請」,而社會禮尚 往來中能使「謝謝」及「對不起」變成口頭禪,則久而久之 「自愛」「自重」「自尊」將變成是台灣人的民族特質,而 不論階級身分不管性別年齡,都可以藉由「尊重合理性的溝 通」「包容不認同的看法」而達到。

曾經有位黑人回答鄙視他的白人說:「我可以理解你對顏色 的喜惡但你不能不尊重顏色後面的人權」。

成功的教育不在於文憑的高低而是在於對生命價值的肯定, 只有把人權落實在生活中的人才能給自己尋得快樂的自在, 也唯有深信自己是個人權教育工作的推動者才會使社會國家 更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