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是法治的基礎 — 蘇煥智

總統直選完成前,台灣還不能算是民主的國家,因為政治上 的基本人權尚未受到確保。可是總統直選後,台灣是否就是 一個民主的國家?恐怕就是一個值得探討的問題。

民主有形式上的民主及實質上的民主之分。希特勒在德國取 得政權,也是透過民主選舉的程序;二次大戰以後第三世界 許多國家的領袖,也都是透過民主選舉程序產生,可是選上 之後皆變成獨裁、侵害人權的統治者,這就是所謂的形式上 的民主。而所謂的實質上的民主,必需具備人權及法治的實 質內涵,而獨裁者,不管是個人獨裁或一黨獨裁,通常也是 口口聲聲「法治」,但他們所說的「法治」是用來統治人民 、制裁人民的,並沒有「人權思想」的基礎,而沒有人權基 礎的法治,其實只是統治者形式上合法化的統治工具,所以 不能算是真正的民主。

台灣的人權教育非常的差,而其中不只當大官的缺乏人權觀 念,連一般人民也嚴重缺乏人權的觀念。人權的觀念源自於 對人格的尊重,對他人人格的尊重,不侵害他人基本權利是 基本人權根源。可是我們的教育並沒有好好教我們如何尊重 人。在學校,老師如何尊重學生的人格、自尊;在家庭,父 母如何尊重子女的人格、自尊;在家庭,夫妻如何互相尊重 對方的人格與自尊?這些是最基本的人權教育的要素。如果 這些做好了,那麼,這個人去當公務員,大概也就會尊重國 家的主人——國民。

教育要做好,又牽涉到誰在控制教育,事實上掌握教育控制 權的人,具有關鍵的影響。教育是國民黨長期黨化教育的工 具,教育的改革,仍然遠落後於政治的改革,所以展望未來 ,要真正落實人權,落實法治的基礎,還是需從政治、教育 兩方面同時並進努力才可行。

而如何推廣人權教育,個人認為應從編輯《國民權利手冊》 著手,目前許多人不知道他個人的權利,所以《國民權利手 冊》的編輯,有助於提昇人民的權利意識,以避免政治機關 ——公權力對人民的侵害。如果《國民權利手冊》能納入正 規的教材,其功能更大,我們期待「財團法人人權教育基金 會」能對此方面盡一些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