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沒有「我」嗎? –談如何提供人權教育的環境 — 吳英璋

不論是在家或是在學校,父母或老師時時刻刻都企圖影響孩 子們往某方向學習,只有孩子所接受的影響不一定等同於大 人們企圖施予的影響。

一位總是比父母親下班還要晚回家的小學生,無視於父母與 師長的恩威並施,餓著肚子也要在人多的地方混到確定裡有 人了才回家。「爸媽都忙,要賺錢養家,包括你哦!」「冰 箱裡都放滿了你愛吃的,你喜歡的玩具也都買了,你為什麼 不回家?」「在外面危險啊,爸媽是為你好啊!」「你都這 麼大了,不要再讓爸媽傷心了」這些都是父母與老師企圖影 響孩子的,希望孩子可以接受(學會)的,可是,孩子的行 為明確表示他無法接受這項企圖。

兒童臨床心理師建議父母試著去體驗孩子的感受,一個人待 在家裡,不與任何人連絡(就像規定孩子不要接電話,不要 應門,擔心有壞人),心裡殷切期盼著家人趕快回來……。 疼惜孩子的父母親接受建議,與太太商量好後,試著去體驗 「鎖匙兒」的心理感受。一個星期下來,父親說他比較知道 「如何替孩子想了」。

很少有父母或老師像這對真的疼愛孩子的父母,不顧自己的 「面子」,求助於兒童心理衛生中心,且「學習著」從孩子 的角度來瞭解事情。父母兩位都將「我」放下了。

心理治療大師羅傑斯(Rogess)是一位人本主義的倡導者與 執行者,他認為一個人如果能在「沒有我」的情況下,仍覺 得安然無焦慮,才方能真正站在別人的立場去感受他所感受 的。羅氏的這項主張在教育界引起廣泛的回響,發展成「以 學生為中心」的教育觀。

人權教育基本上是培養一個尊重自己權利也尊重別人權利的 素養。教育孩子學習「人權」最好是提供統孩子一個「人權 當道」的環境,讓孩子們生活在這裡環境裡,自然養成人權 的素質。所以,父母與師長如果能真正地體驗孩子的需要與 感受,再回過來考慮最合適的教育環境,或許較可能有效地 完成「人權教育」吧?

作為孩子的父母與師長的大人們,能沒有「我」嗎!